
新加坡
Singapore
亞洲
ASIA
MEPS
Energy Efficiency
強制性/自願性
證書效期:
3 年
新加坡針對受管制的商品,引入了強制性能源標籤計劃 (MELS), 以幫助消費者比較能源效率並做出更明智的購買決策,制定最低能源績效標準(MEPS)的目的是提高市場上受管製商品的平均能源效率。
根據《 能源節約法》(第 92C 章)第 III 部分第 1 部分, 任何人不得在該法規定的要求生效日期或之後在新加坡供應 受管制商品 ,除非商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任何打算在新加坡供應任何受管制商品的進口商和製造商 ,在這些商品生效之日或之後,必須向國家環境局 (NEA) 申請成為註冊供應商,註冊供應商在向新加坡供應商品之前也必須註冊受管製商品。
受管制的商品
單相非管道式房間空調(非二手貨)
單相冰箱(非二手貨),調整容積可達900公升
額定容量10公斤以下的單相干衣機(非二手貨)
單相電視機(非二手貨)
單相燈(非二手貨)
螢光燈鎮流器(非二手商品)
單速三相 50 Hz 感應馬達(非二手貨)
三相可變冷媒流量(VRF)空調基本模組/機組(非二手貨)
能源標誌
在新加坡供應受管製商品的註冊供應商,必須在其在設備上貼上能源標籤,只有在國家環境局 (NEA) 為該型號頒發註冊證書 ( COR ) 後才可貼上能源標籤,零售商只能展售貼有該標籤的型號。
所有註冊產品的廣告和促銷材料,包括:網站、線上商店和目錄印刷,都應該清楚展示能源標籤;如果空間太小,無法清晰顯示標籤,則至少要醒目展示評級。
冷氣機、冰箱、乾衣機及電視能源標誌
標誌規格:
尺寸:9cm (width) x 9cm (height)
弧度: 9cm (直徑)
字體: Arial, 粗體, 黑色
相關網站
新加坡企業發展局
Enterprise Singapore
https://www.enterprisesg.gov.sg
新加坡企業發展局 (Enterprise Singapore, ESG) 成立於2018年4月,是由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 及新加坡標新局 (SPRING Singapore) 合併而成,其主要任務為協助企業的轉型、創新、國際化;同時負責訂定和推廣新加坡的國家標準,以協助企業提供受公眾信任的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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