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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電信監管局 (TRA) 正式接掌型式認證業務:取代電信部成為單一主管機關

黎巴嫩電信部(Ministry of Telecommunications, MoT)已正式將電信與無線電設備的「型式認證」(Type Approval)權責,全權移轉給 黎巴嫩電信監管局(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 TRA)


根據這項變革,TRA 即日起成為黎巴嫩唯一的權責主管機關,負責所有電信與射頻(RF)設備在進口及使用前的評估、核准與認證工作。


變革目的與背景(補充法規脈絡)


此次權責移轉是為了落實黎巴嫩《電信法》(Law 431/2002)的原始精神,即將「政策制定」(由 MoT 負責)與「市場監管」(由 TRA 負責)分離,其主要目的包括:


  • 單一窗口化 解決過去 MoT 與 TRA 權責不清導致的行政重疊問題,確立單一監管窗口。

  • 流程簡化 透過集中管理,加速設備審查與通關速度。

  • 強化合規性 由專業技術機構 TRA 統一標準,更能確保設備符合國家技術規範,減少頻譜干擾並維護網路完整性。


對製造商與進口商的具體影響


  • 新申請案 所有新的型式認證申請、換證(Renewal)或變更申請(Modification),現在必須直接透過 TRA 的官方程序與平台進行提交,MoT 不再受理相關業務。

  • 既有證書的過渡期

    • 先前由 MoT 核發的有效證書在過渡期間通常仍被視為有效,直到其自然過期。

    • 然而,具體的展延或後續維護,必須依照 TRA 的新指導方針進行。

  • 技術標準 TRA 將更嚴格執行基於國際標準(如 CE/RED 或 FCC)的技術合規檢查,建議業者在申請前確認測試報告(Test Reports)的完整性。


建議


對於欲出口產品至黎巴嫩的台灣廠商,建議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1. 更新 SOP 修改內部法規資料庫,將黎巴嫩的主管機關聯繫窗口由 MoT 改為 TRA。

  2. 確認代理商資質 確保當地的進口商或代理商已熟悉 TRA 的新申報系統,以免因行政程序錯誤導致貨物滯留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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