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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MCMC 2025 年第 2 號類別指配生效,更新免許可證設備規則

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 (MCMC) 已發布2025 年第 2 號類別指配 (Class Assignment No. 2 of 2025),此項新規定已自 2025年6月24日 起正式生效,該文件詳細闡述了多種免許可證無線通訊設備的最新法規、頻段及功率限制,目的在取代並廢止先前的 2025 年第 1 號類別指配 。


重點概述整理 (Key Summary)


  • 核心法規: 馬來西亞 MCMC 2025 年第 2 號類別指配 。

  • 生效日期: 2025年6月24日 。

  • 主要目的: 授權任何個人或實體在符合規定條件下,使用指定的頻段操作免許可證設備 。

  • 涵蓋設備類型: 主要規範了短距離設備 (SRDs)、無線射頻辨識 (RFID)、超寬頻 (UWB) 及車用雷達等裝置 。

  • 規範內容: 詳細規定了上述設備的頻率分配、功率限制、認證要求、標籤規範及特定的豁免情況 。


重點整理 (Detailed Key Points)


1. 法規目的與框架 (Purpose and Framework)

此類別指配由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 (MCMC) 發布,重點在為多種無線通訊設備的使用建立一個類別許可框架,根據此框架,任何符合文件所列條件的個人或實體,均有權使用指定的頻段,無需申請單獨的頻譜許可證 。


2. 納管設備與技術細節 (Regulated Devices and Technical Details)

新規定詳細闡述了針對以下幾類主要免許可證設備的技術規範:

  • 短距離設備 (SRDs) 

  • 無線射頻辨識 (RFID) 

  • 超寬頻 (UWB) 

  • 車用雷達 (Automotive Radar) 


規範內容包括這些設備可操作的頻段、最大發射功率限制,以及詳細的認證要求、標籤格式和特定的豁免條款 。


3. 生效與廢止條款 (Effective Date and Revocation)

  • 生效日期: 2025 年第 2 號類別指配已於 2025年6月24日 起全面生效 。

  • 廢止舊規: 此文件的生效同時也正式廢止了先前發布的 2025 年第 1 號類別指配,所有相關業者都必須遵循最新版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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