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 TVWS 指南:470-606 MHz 頻段功率限制與 GLDB 要求
- Sonya Chan

- 10月8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已於 2025 年 8 月 19 日發布了關於電視空白頻譜(TV White Space, TVWS)技術的監管指南,為該技術在馬來西亞的部署與應用提供了明確的框架。
技術要求與功率限制
此指南的核心是為了在不干擾現有電視廣播訊號的前提下,有效利用閒置頻譜。其關鍵技術要求包括:
頻段分配: 明確允許 TVWS 技術在 470-606 MHz 的 UHF 頻段內運作。
功率限制:
基地台(固定設備): 最大**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限制為 4 瓦(W)。
用戶終端設備(CPE,用戶端設備): 最大 EIRP 限制為 100 毫瓦(mW)。
地理位置資料庫 (GLDB): 所有 TVWS 設備都必須具備與 MCMC 核准的**地理位置資料庫(Geolocation Database, GLDB)**連線並交換資訊的能力。設備需透過此資料庫查詢,以確定在特定時間與地點可用的頻道及最大允許發射功率,從而避免對廣播電視服務產生有害干擾。
監管框架與認證流程
儀器指配 (AA) 授權: 在馬來西亞營運 TVWS 網路屬於強制性的儀器指配(Apparatus Assignment, AA)授權項目。營運商必須為其下的每個基地台申請並取得特定地點的授權許可。
設備認證: 所有在馬來西亞使用的 TVWS 設備,包括基地台與用戶終端設備,都必須通過 MCMC 的型式認證。設備必須符合相關的技術規範,確保其具備連接 GLDB 的能力且發射功率符合規定。
策略目標與應用場景
此指南的發布,是馬來西亞政府推動國家數位化藍圖(如 JENDELA 計畫)的重要一環。TVWS 技術被視為解決偏鄉與網路服務不足地區「最後一哩路」連接問題的關鍵方案,能以較低的成本提供可靠的寬頻網路服務。除了基本的網路接取,此技術未來也預期將應用於物聯網(IoT)、智慧農業及偏鄉地區的公共安全監控等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