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多瓦擬修法,將全面承認歐盟 CE 標誌
- certgrouppub
-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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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多瓦正準備對其產品符合性評估法規進行重大修改,根據 2011 年第 235 號法律的一項修正案草案,該國將承認由歐盟公告機構 (notified bodies) 執行的符合性評估結果,此項草案已經獲得政府決議的批准,目前正等待摩爾多瓦共和國國會的最終批准。
重點概述整理 (Key Summary Overview)
該法律修正案的核心是,對於已帶有 CE 標誌並在歐盟成員國合法銷售的產品,摩爾多瓦將直接承認其符合性評估結果,這些產品在進入摩爾多瓦市場時,將不再需要重複進行已在歐盟完成的符合性評估程序,也無需申請任何額外的當地型式認證,此規定特別適用於已根據歐盟無線電設備指令 (RED) 進行評估並帶有 CE 標誌的無線電設備。
重點整理 (Key Points)
核心變革: 摩爾多瓦將承認在歐盟進行的符合性評估結果。
法律依據: 2011 年第 235 號法律修正案草案第 31 條。
適用產品: 帶有 CE 標誌且已在任一歐盟成員國合法銷售的產品。
實際影響: 符合條件的產品進入摩爾多瓦市場時,無需再進行額外的型式認證或符合性評估。
特別適用: 此項承認明確涵蓋了根據歐盟 RED 指令評估的無線電設備。
目前狀態: 草案已獲政府批准,正等待國會最終批准。
重點細節整理 (Detailed Key Points)
1. 承認符合性評估結果
根據修正案草案第 31 條第 (1) 款的規定:對於由歐盟公告機構對帶有 CE 標誌(或其他適用技術法規規定的標誌)的產品所執行的符合性評估程序,其結果應予以承認,前提是該產品已在任一歐盟成員國合法上市。
2. 免除重複評估程序
草案第 31 條第 (2) 款進一步闡明:上述承認意味著,當該產品在摩爾多瓦市場投放或提供時,不再需要重複執行已經完成的符合性評估程序。
3. 對進口商與製造商的意義
這項修訂一旦通過,將極大簡化產品進入摩爾多瓦市場的流程。帶有 CE 標誌的產品將能以與進入其他歐盟成員國市場相似的條件進入摩爾多瓦,無需額外的型式認證。此規定適用於所有來源國的產品,只要其已在歐盟完成合規評估。
您可透過此連結獲取修正案草案全文: 摩爾多瓦國會官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