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 (Niger) ARCEP 更新無線電設備型式認證規範 (第 010/MCP/EN/SG/DL 號命令)
- Sonya Chan
-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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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通訊、郵政暨數位經濟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Postal Services and Digital Economy)已發布 第 010/MCP/EN/SG/DL 號命令(Order No. 010/MCP/EN/SG/DL),此命令於 2024 年 4 月 12 日簽署,為無線電設備的型式認證 (Type Approval) 與安裝商授權確立了新的條件。
該命令取代了 2005 年和 2015 年的舊有法規。
在此新框架規範下,所有為尼日市場進口或製造的終端設備與無線電設備均必須取得認證,但僅用於音訊廣播接收的裝置、以及國防或公共安全用途的設備則不在此限。
通過認證的設備將獲發型式認證證書(type approval certificate),有效期為三年,且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得以續期。
該命令同時為安裝商設立了兩年期可續簽、且不可轉讓的授權許可,並針對銷售未經認證的設備或不當安裝的行為導入了罰則,其目的是遏止不合規設備在市場上的擴散。
負責的主管機關,即尼日電子通訊暨郵政監管局(ARCEP),將依循國際規範,每年定義並更新適用的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