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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 (Niger) ARCEP 更新無線電設備型式認證規範 (第 010/MCP/EN/SG/DL 號命令)

尼日通訊、郵政暨數位經濟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Postal Services and Digital Economy)已發布 第 010/MCP/EN/SG/DL 號命令(Order No. 010/MCP/EN/SG/DL),此命令於 2024 年 4 月 12 日簽署,為無線電設備型式認證 (Type Approval) 與安裝商授權確立了新的條件。


該命令取代了 2005 年和 2015 年的舊有法規。


在此新框架規範下,所有為尼日市場進口或製造的終端設備無線電設備均必須取得認證,但僅用於音訊廣播接收的裝置、以及國防或公共安全用途的設備則不在此限。


通過認證的設備將獲發型式認證證書(type approval certificate),有效期為三年,且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得以續期。


該命令同時為安裝商設立了兩年期可續簽、且不可轉讓的授權許可,並針對銷售未經認證的設備或不當安裝的行為導入了罰則,其目的是遏止不合規設備在市場上的擴散。


負責的主管機關,即尼日電子通訊暨郵政監管局(ARCEP),將依循國際規範,每年定義並更新適用的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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