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美國 FCC 發布最終裁定:封鎖「模組化漏洞」,受管制無線模組全面禁止整合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於 2025 年 11 月 25 日 發布了一項 最終規則(Final Rule),正式釐清了其設備授權禁令的適用範圍。FCC 確認,現行針對「受管制設備(Covered Equipment)」的授權限制,同樣適用於 模組化發射器(Modular Transmitters)


根據這項澄清,未來任何設備若「內建」了受管制的模組化發射器,該終端設備(Host Device)本身也將 無法取得 FCC 授權,這表示系統整合商不能再透過將「受管制模組」整合進自家產品來規避禁令。


關鍵變更與影響


  • 填補監管漏洞 過去部分廠商可能誤以為只要終端產品本身非受管制品牌,即可合法使用受管制的無線模組(如來自華為、海康威視等清單企業的 Wi-Fi 或通訊模組),此規則明確堵死了這條路:「模組受管制 = 整機受管制」

  • 既有授權的限制措施 除了禁止新申請案,FCC 也宣布將啟動程序,限制先前已核發的受管制設備授權,這主要針對防止這些設備繼續在美國境內進行 行銷(Marketing) 與 進口(Importation)

  • 生效日期 該最終規則將於 2025 年 12 月 26 日 正式生效(即發布後 30 天)。


深度補充:供應鏈與合規建議


以下根據 FCC 相關文件(Second Report and Order)補充細節:


  • BOM 表審查(Audit Your BOM)

    • 所有出口美國的電子產品製造商,必須立即審查產品的 物料清單(BOM)

    • 檢查重點:確認內部使用的無線射頻模組(Wi-Fi, Bluetooth, LTE, 5G, LoRa 等)是否由 FCC 受管制清單(Covered List) 上的實體生產(如 Huawei, ZTE, Hytera, Hikvision, Dahua 及其子公司)。

  • 無法取得 FCC ID

    • 若您的產品使用了上述廠商生產的模組,無論該模組是否曾獲得過認證,您的終端產品申請 FCC ID 時將會被 TCB(電信驗證機構)直接駁回

    • 申請者現在必須在申請過程中簽署 Attestation(宣告書),明確聲明其產品未使用受管制清單上的元件。


本文資訊係根據美國 FCC 於 2025 年 11 月 25 日發布之最終規則(Final Rule)整理,具體受管制之廠商清單(Covered List)會隨時更新,且產品是否構成「受管制設備」之認定可能涉及複雜的供應鏈所有權結構,所有合規要求與法律義務,最終應以 FCC 官方發布之法規文本 (Federal Register) 及 CFR 最新版本為準,建議製造商在選擇關鍵無線模組供應商時,務必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