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實施強制性 RoHS 規範:2026 年 2 月起電子產品需符合有害物質限制
-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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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共和國內閣已批准 第 517 號技術法規「關於限制電子電氣產品中有害物質使用的技術規範」(發布於 2025 年 8 月 15 日)。
該法規將於 2026 年 2 月 17 日 正式生效,對投放至烏茲別克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EEE)建立了統一的強制性有害物質限制要求,這代表烏茲別克的市場准入條件已由原本的「安全 + EMC」進一步升級為 「安全 + EMC + RF + RoHS」 四大支柱。
管制物質與限值 (Substances & Limits)
該法規與歐盟 RoHS (EU) 2015/863 保持高度一致,限制以下 10 種有害物質在均質材料中的濃度:
限值 0.1% (1000 ppm):
鉛 (Lead, Pb)
汞 (Mercury, Hg)
六價鉻 (Hexavalent Chromium, Cr6+)
多溴聯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限值 0.01% (100 ppm):
鎘 (Cadmium, Cd)
適用產品範圍 (Scope)
根據技術法規附錄 1,強制性合規評估涵蓋廣泛的消費性電子與工控設備,包括但不限於:
家電類:食品加工/儲存設備(冰箱、微波爐)、衣物護理(洗衣機、熨斗)、清潔設備(吸塵器)、室內氣候控制(空調、暖氣)。
個人護理:吹風機、美甲機、電動刮鬍刀。
影音娛樂:電視、收音機、音響、遊戲機、運動器材。
資訊技術 (IT):電腦(桌機、筆電)、連接設備、印表機、掃描器、ATM、資訊站 (Kiosks)。
通訊設備:手機、傳真機、數據機。
照明設備:光源與燈具(含家具內嵌式)。
電源與線材:額定電壓 500V AC/DC 以下的電纜、電線(光纖除外)、電源供應器、充電器、穩壓器。
其他:電子玩具、縫紉機、園藝設備、斷路器、火災警報器等。
豁免範圍 (Out of Scope)
以下類別 不適用 此 RoHS 法規:
國防、執法與特種偵查設備。
額定電壓超過 1000V AC 或 1500V DC 的高壓設備。
專門設計作為未列入清單設備之組件的產品。
太陽能光電板(PV Panels)。
專用於太空、航空、水上、地下及陸地運輸工具的設備(如車用電子)。
電池與蓄電池(通常另有法規管制)。
大型固定式工業設備 (Large stationary industrial equipment)。
醫療器材、測量儀器、研發專用設備及二手設備。
認證流程變革與過渡期
整合式證書 (Integrated Certificate):
烏茲別克 不會 核發獨立的 RoHS 證書。
RoHS 合規性將被整合進產品的主證書(符合性證書 CoC 或 宣告書 DoC)中。
測試報告:申請時需提交由認可實驗室出具的 RoHS 測試報告。
申請建議:
2026 年 1 月起:建議製造商在填寫申請表時,主動勾選或添加 RoHS 技術法規(TR)項目,以便發證機構將其列入主證書中。
證書效期:
2026 年 2 月 17 日後 核發的證書:必須包含 RoHS 合規註記。
2026 年 2 月 17 日前 核發的舊證書:在證書上載明的有效期限屆滿前,仍然有效,無需立即換證。
本文資訊係根據烏茲別克共和國內閣第 517 號決議 (Resolution No. 517) 及 lex.uz 官方資料庫整理,具體的均質材料拆解標準、測試方法(如 IEC 62321 系列之適用性)及豁免排外條款,最終應以 烏茲別克技術法規局 (Uzstandard Agency) 官方發布之烏茲別克文/俄文正式文本及核發之證書記載為準。產品因技術特性不同,可能適用不同的合格評鑑模式(由第三方驗證或供應商自我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