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聯盟(EAEU)修訂《香水和化妝品安全技術法規》(ТР ТС 009/2011)
- certgrouppub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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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亞經濟委員會(Eurasian Economic Commission, EEC)修訂的 《香水和化妝品安全技術法規》(ТР ТС 009/2011) 將正式生效,本次修訂進一步細化了法規的適用範圍,新增不受該法規約束的產品類別,並對安全標準、術語和合規評估方式進行了重要調整。
此外,部分條款的生效日期將有所延遲,例如:
第 2 條第 6 款的修訂內容:需等待該條款納入標準清單後方可生效。
第 5 條「в」項第 3 款和第 11 條「д」項的條款:將於 2026 年 7 月 1 日 正式生效。
本次法規修訂是 EAEU 技術法規框架的一部分,重點加強化妝品與香水行業的安全監管,並確保其符合國際標準。
一、主要修訂內容
1. 明確技術法規的適用範圍
新版本的 ТР ТС 009/2011 更詳細地定義了適用於該法規的產品類別,並細分為以下三個類別:
標準香水與化妝品(包含在各種承載介質上的產品),這些產品可在歐亞經濟聯盟(EAEU) 各成員國市場流通。
應用於輕工業產品的香水與化妝品,但不包括在承載介質上的化妝品。
應用於其他類別產品的香水與化妝品(不含輕工業品類與承載介質產品)。
這一變更的目的在於更清晰地界定不同類型的香水與化妝品,使監管機構和企業能夠更容易確定法規適用範圍。
2. 擴充不適用於本技術法規的產品類別
以下類別的產品將不受 ТР ТС 009/2011 的監管:
醫療診斷與治療產品,包括 超聲波凝膠(Ultrasound Gel)、已註冊為 藥品、醫療器械或傳統藥物 的產品。
用於鎮痛、減少腫脹、靜脈與關節護理 的產品,例如:
消腫霜(Anti-swelling Cream)
治療瘀傷與外傷的護理產品
去除良性皮膚腫瘤(疣、乳頭瘤) 的產品
適用於特殊部位的產品,如:
耳道護理(Ear Canal Care)
鼻腔黏膜護理(Nasal Mucosa Care)
眼部黏膜護理(Ophthalmic Mucosa Care)
抗菌與驅蟲產品,包括:
消毒劑與防腐劑(Disinfectants and Antiseptics)
驅蟲劑(Insect Repellents)
口腔護理相關產品,包括:
牙菌斑檢測劑(Plaque Detectors)
含氟牙齒塗漆(Fluoride Varnishes)
個人護理與衛生用品,包括:
潤滑劑與親密護理凝膠(Lubricants and Intimate Gels)
濕式衛生紙(Wet Toilet Paper)
適用於生殖器與肛門黏膜的產品
美妝輔助用品,包括:
假睫毛、寶石、指甲貼等使用的膠水(Glue for Eyelashes, Rhinestones, Nail Tips)
這些變更的目標是 減少技術法規對於醫療與特殊護理類產品的約束,確保這些產品能夠在適當的法規體系內管理,而不影響標準香水與化妝品的市場規範。
3. 更新技術法規的專業術語
為確保法規符合最新行業標準,修訂版本新增了多個專業術語,包括:
「家庭用化妝品」(Cosmetics for Family Use):| 這類產品必須僅包含適用於最年幼使用者的安全成分。
「安全係數 MoS(Margin of Safety)」: 衡量產品對人體安全性的指標。
「易發酵碳水化合物」(Easily Fermentable Carbohydrates): 指可快速代謝並影響微生物生長的碳水化合物。
「承載介質上的香水與化妝品」(Perfume and Cosmetic Products on Carriers): 特指塗佈於各種材料上的化妝品,如面膜、濕巾等。
這些新術語的引入將有助於提高法規的可操作性與準確性,使監管標準更加清晰。
4. 保持現行合規評估方式
儘管法規進行了修訂,但產品合規評估方式保持不變,仍包括:
國家註冊(State Registration):適用於 附件 №12 規定的特定產品。
合格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適用於其他所有產品。
這表示製造商和進口商仍需按照現行法規獲取相應的產品認證,以確保合規性。
二、技術法規的實施時間
本次修訂的 ТР ТС 009/2011 將於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起全面生效。然而,部分條款的生效日期較晚:
第 2 條第 6 款的修訂內容:需等待納入標準清單後方可生效。
第 5 條「в」項第 3 款與第 11 條「д」項:將於 2026 年 7 月 1 日 生效。
三、影響與未來發展
本次法規修訂的影響包括:
提升產品分類的準確性,有助於製造商與監管機構更精確地界定產品適用範圍。
更嚴格的安全標準,確保家庭用化妝品、兒童護理產品等符合最高安全標準。
減少醫療與護理產品的監管範圍,避免與醫療設備或藥品法規重疊,簡化市場准入。
業者應提前準備符合新標準,確保在法規正式生效前完成必要的合規調整。
隨著 2025 年底 新法規的生效,企業應提前適應變更,確保產品符合最新標準。